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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>產品中心>防雷接地電阻>防雷專用接地電阻表>4102AH|4105AH|4106防雷檢測接地電阻測試儀

防雷檢測接地電阻測試儀

簡要描述:

上海勝緒電氣防雷檢測接地電阻測試儀(yi) 具測試輔助接地極電阻值功能。同時存儲(chu) 500組數據,電阻測量範圍:0.01Ω~2000Ω,接地電壓範圍:0~100V。可通過監測軟件在線監測數據,USB數據上傳(chuan) PC並具有數值保持及智能報警提示等*功能。

更新時間:2023-10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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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防雷檢測接地電阻測試儀(yi) (多功能型)是檢驗測量接地電阻常用儀(yi) 表的常用儀(yi) 表,他采用了超大LCD灰白屏背光顯示和微處理機技術,滿足二線、三線測試電阻要求。適用於(yu) 電信、電力、氣象、機房、油田、電力配電線路、鐵塔輸電線路、加油站、工廠接地網、避雷針等。儀(yi) 表測試精準、快速、簡捷、穩定可靠等特點。


微處理器控製,可自動檢測各接口連接狀況及地網的幹擾電壓、幹擾頻率,並且具測試輔助接地極電阻值功能。同時存儲(chu) 500組數據,電阻測量範圍:0.01Ω~2000Ω,接地電壓範圍:0~100V。可通過監測軟件在線監測數據,USB數據上傳(chuan) PC並具有數值保持及智能報警提示等*功能。

由主機、監控軟件、測試線、USB線、接地針組成,具有曆史數據讀取、查閱、保存、報表、打印等功能。

 

防雷檢測接地電阻測試儀(yi) 產(chan) 品功能:

  能:接地電阻測量,對地電壓測量,低值電阻測量
電阻量程0.01Ω~3000Ω
電壓量程0~100V AC
測量方式精密三線測量、簡易兩線測量(正弦波)
USB接口具有USB接口,軟件監控,存儲數據可以上傳電腦,保存打印
數據存儲500組

 

產(chan) 品參數: 

接地電阻量程0.01Ω~3000Ω    精度±1.5%rdg±3dgt
接地電阻分辨率0.01Ω
接地電壓量程0~100V AC        精度±1.5%rdg±3dgt
接地電壓分辨率0.1V
基準條件23℃±5℃,75%rh以下   (輔助接地電阻100Ω±5%,對地電壓<10V)
    接地電阻測量,對地電壓測量,低值電阻測量
    DC 6V 4.5Ah鉛酸蓄電池 連續待機100小時以上
    可控灰白屏背光,適合昏暗場所使用
測量方式精密三線測量、簡易兩線測量
測量方法接地電阻:額定電流變極法,128Hz;
對地電壓:平均值整流
測試頻率128Hz
短路測試電流> 20mA (正弦波)
線阻校驗避免因測試線未*插入儀表接口或接觸不良或用戶更換加長測試線等引起的誤差,使接地電阻測量更準確。
顯示模式4位超大LCD顯示,灰白屏背光
測量指示測量中LED閃爍指示,LCD倒計數顯示
LCD尺寸108mm×65mm
儀表尺寸長寬高:277.2mm×227.5mm×153mm
測試線長3條:紅色15m,黃色10m,綠色5m各1條
簡易測試線2條:紅色1.6m,綠色1.6m各1條
輔助接地棒2根:φ10mm×200mm
測量時間對地電壓:約3次/秒;接地電阻:約5秒/次
測量次數5000次以上
(20Ω檔測量10Ω,測1次,停25秒再測)
線路電壓測量對地電壓:AC 100V以下測量
USB接口具有USB接口,軟件監控,存儲數據可以上傳電腦,保存打印
  USB通訊線1條,長1.5m
數據存儲500組,閃爍顯示“FULL”符號表示存儲已滿
數據保持數據保持功能:“HOLD”符號顯示
數據查閱數據查閱功能:“READ”符號顯示
溢出顯示超量程溢出功能:“OL”符號顯示
報警功能測量值超過報警設定值時發出報警提示
電池電壓電池電量實時顯示,電池電壓低時提醒及時充電
自動關機“APO”指示,開機15分鍾後自動關機
    待機: 40mA Max(背光關閉)
開機開背光: 43mA Max
測量:120mA Max(背光關閉)
    儀表: 2397g(含電池)
測試線:850(含簡易測試線)
輔助接地棒: 425g(2根)
儀表袋: 271g
工作溫濕度-10℃~40℃;80%rh以下

 

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

 *章  總則

*條 為(wei) 了加強雷電防護裝置(以下簡稱防雷裝置)檢測資質管理,規範防雷裝置檢測行為(wei) ,保護人民生命財產(chan) 和公共安全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》、《氣象災害防禦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製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  申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,實施對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,適用本辦法。

本辦法所稱防雷裝置檢測是指對接閃器、引下線、接地裝置、電湧保護器及其連接導體(ti) 等構成的,用以防禦雷電災害的設施或者係統進行檢測的活動。

第三條 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。

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(nei)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管理和認定工作。

第四條 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等級分為(wei) 甲、乙兩(liang) 級。

資質單位可以從(cong) 事《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》規定的*類、第二類、第三類建(構)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。

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(cong) 事《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》規定的第三類建(構)築物的防雷裝置的檢測。

第五條  《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》分正本和副本,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統一印製。資質證有效期為(wei) 五年。

第六條 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認定應當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和便民、高效、信賴保護的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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